身在海外 同庆新春******
坚守岗位执行维和任务,组织写春联、贴福字、剪窗花等迎春文化活动,与当地民众一起包饺子品美食……新春佳节之际,很多身在海外的中华儿女恪尽职守,促进文化交流,维护世界和平。请跟随本报记者的脚步走近他们,倾听他们的春节故事,感受中华文明与世界文化的相融相通。
居住在西班牙的自媒体人湛子良——
让“东方美感”可意会也可言传
本报记者 颜 欢
除夕清晨,湛子良(网名大米良)站在西班牙巴塞罗那地标性建筑巴特罗之家的阳台上远眺。眼前,深黛色的天空尽头泛起淡淡的金黄——太阳即将升起。巴特罗之家灯光师阿尔伯特跨入阳台,躬身扳动一个按钮,和湛子良确认道:“R255、G0、B0,对吧?”确认完毕,一道红色光束随即“啪”的一声打在巴特罗之家外墙上,和远处的朝霞相映生辉。
自2019年起,每逢中国春节,巴特罗之家都会在外墙点亮中国红,今年也不例外。对中国人来说,“中国红”是一个极具仪式感的颜色,可它究竟是哪种红色?当初巴特罗之家的技术人员问起时,身为巴特罗之家大中华地区项目落地执行人的湛子良也拿不准。经过一番研究和反复求证之后方才确认,“R255、G0、B0”是LED灯光对应的“中国红”参数,“C0、M100、Y100、K10”是电子海报要用的色彩,印刷品则采用潘通色号中的186C……在这个过程中,湛子良意识到,讲述中国故事时,“东方美感”不应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如何准确、详尽地向西方人展现中国美,“是个重要的大课题”。
湛子良曾是一名文字记者,在传媒行业已经工作了10余年。来到西班牙以后,他希望利用所学专长,结合当下流行的新媒体方式,为中西文化交流做点有趣的事。“文化交流有时要从很基础的工作做起,比如西班牙是一个博物馆大国,若能通过制作短视频,介绍该国博物馆和其背后的故事,帮助中国受众更好地理解西班牙历史和文化,这就很有意义。”凭借着唯美的画面和细腻的讲解,这几年,湛子良的视频作品很受欢迎,他的个人账号在社交网站上收获了150万粉丝,促进两国文化交流的使命感也更为强烈。
“2022年,我在先锋艺术家安东尼·塔皮埃斯的塔皮埃斯博物馆采访时,馆长努利亚曾表示,中国在经济腾飞的同时,文化魅力也随之向外不断释放,但单纯展示‘中国符号’难以达到真正的传播目的,必须要深入展现中国文化的‘肌理’,才能让外国受众全面、深入地理解中国文化。”回忆起这次谈话,湛子良感慨,“这让我感受到外国受众对中国文化的兴趣、好奇,以及在文化交流这个主题下,我们可以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迎接新年中西长跑、春节庙会、华人春晚……这个春节,湛子良的行程安排得很满,他马不停蹄地参加了多场新春相关活动。“祖国的不断发展让我们自豪,也让我不断思考,如何做得更好?”湛子良说,今年,他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学习中国艺术史,“只有自己更好地了解、理解中国文化,才能传播真正的中国人文之美,让更多人认识中国的美。”
中国赴刚果(金)维和工兵分队指挥长朗杰次仁——
“体会到和平的来之不易”
本报记者 闫韫明
在刚果(金)东部边境城市布卡武城郊,循着一条装点有各色彩旗的小路向前,不久便能看到“中国半岛”4个大字。高高扬起的联合国旗帜和刚果(金)、中国两国国旗所在之处,就是中国赴刚果(金)维和工兵分队的驻地。驻地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服务”的标语格外醒目。
春节将至,中国半岛营区处处洋溢着浓郁的节日氛围。中国结、福字、春联、灯笼……走在军营中,喜庆祥和的中国年味扑面而来。即便正值一年当中最重要的节日,营地里,许多战士仍像往常一样在外执行任务,坚守工作岗位。
“今天主要有两项任务,首先是这个方向十几公里路段的修筑……”在距营区半小时车程的卡乌姆地区,第二十六批赴刚果(金)维和工兵分队指挥长朗杰次仁身着迷彩服,头顶蓝色盔帽,指着手中的地图向身旁的军官布置工作。一队士兵已开始用力地用铁锹进行挖掘工作,不远处还有几个当地孩童正在好奇地张望。
第二十六批赴刚果(金)维和工兵分队去年9月抵达任务区,目前共有174人,全部来自西藏军区。除了驻扎在布卡武的半岛营区,还有两支分遣队在乌维拉、巴拉卡等地执行任务。4个多月以来,分队已先后完成9项工程任务。
除了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分队队员每周还会到营地附近的村庄,为当地村民教授中文,这是多批中国赴刚果(金)维和工兵分队一直以来的传统。如今,许多当地青年和儿童能说一口流利的中文,有些人还入职了当地中资企业。看到中国官兵过来,村里的孩子们热情地围上来,朗杰次仁笑着与他们打招呼,熟悉地叫出他们每个人的中文名字,“他们是我们分队很好的朋友、邻居。”
对有着31年军龄的藏族军官朗杰次仁来说,春节无法与家人团聚,在工作岗位上过年已是常事。每逢佳节倍思亲,他很想念远方的家人,但很快又笑笑,“坚守岗位,这是我们军人应该做的。”
在海外过年,朗杰次仁还是头一回。今年春节,分队邀请了联合国刚果(金)稳定特派团司令和友军负责人共同庆祝,还设计了游园、品美食、写春联等展示中国文化的丰富活动,希望能将中国传统节日的喜悦传递给外国友人。
进深山、钻密林,修道路、建桥涵……“身处非洲大地,我们能够感受到当地群众、友军官兵对中国的信任和认可,也更加体会到和平的来之不易。不畏惧、不退缩,勇挑重担、不辱使命,全体官兵都用实际行动展现中国负责任的大国担当。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不负祖国重托,再接再厉,圆满完成维和任务。”朗杰次仁说。
泰国孔敬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耿军——
让美食成为中外文化沟通的桥梁
本报记者 孙广勇
鲜香麻辣的藤椒鱼、肚大皮薄的三鲜饺……除夕夜,一场色香味俱全的春节联欢会在泰国孔敬大学孔子学院中国厨房举行。9个专业厨房工作间同时开火,来自孔敬大学孔子学院、玛哈沙拉坎大学孔子学院以及泰国东北部高校的中泰师生近百人齐聚一堂。大家纷纷大显身手,做起拿手的家乡菜,现场香气四溢,一片欢声笑语。
这是孔敬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耿军在泰国度过的第三个春节。今年,他和孔敬大学教师翁威瓦一起制作了可口的白菜猪肉馅饺子和清甜的银耳桂花汤。为什么选择白菜馅?耿军笑着对在场的泰国师生解释:“用中文讲,白菜谐音‘百财’。愿大家新年如意!”
泰国华人素察非常喜爱中文和中国文化,是孔敬大学孔子学院各种文化活动的“常客”。今年的春节联欢会他也早早到场,“这里的年夜饭让我非常满意。每次和中国老师们在一起,不仅能品尝中国各地的美食,还能感受丰富多彩的中国‘年文化’。”素察说。
“中国美食是中国文化的一张闪亮名片,也是中泰文化交流合作的连接器。自2017年孔敬大学孔子学院中国厨房落成以来,中国美食文化活动受到当地民众的广泛关注和喜爱,美味的中餐收获了越来越多的‘粉丝’。”耿军介绍,“到孔子学院吃年夜饭”已经成为很多当地华侨华人、留学生和泰国民众不约而同的选择。
每年过年,孔敬大学孔子学院的泰方员工瓦拉帕都会和中国老师们一起买年货、挂灯笼、贴春联、准备年夜饭。“和中国同事一起,像家人一样做丰盛的中泰美食,让我感到特别幸福。中泰一家亲,已经深深扎根于两国民众的心中。”她说。
甘提塔是孔敬大学孔子学院“中泰高铁汉语培训”项目学员,他也专程赶来参加活动,向教过自己中文的中国老师拜年。许久未见的师生拥抱在一起,不时拿起手机拍照留影。他说起自己的新年愿望,“希望中泰高铁能够早日建成通车。到那时,中国的麻辣火锅和泰国的冬阴功汤之间只是一个朝发夕至的距离,泰国的稻米、木薯、甘蔗等农产品也能更多地销往中国市场,摆上更多中国消费者的餐桌。”
团圆贺岁、迎新纳福,中泰师生沉浸在浓浓的中国年味之中,以食会友,两国民众的心也越走越近。
匈牙利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金浩——
“展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本报记者 于 洋
组织“欢乐春节”系列活动,联系场地和嘉宾,布置会场,安排演出流程……每年春节都是匈牙利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最忙的日子,用文化中心员工的话来说,时常忙到“连家都顾不上想”。
“春节是一个美好的节日,它是关于家庭、亲情、团圆和祝福的节日。我们希望向匈牙利民众传递春节的温暖。”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金浩说,过去几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春节的很多活动都是线上举行,今年文化中心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与匈牙利多个文化机构合作,打造了一系列有趣味、有年味的春节庆祝活动,推广中国的春节文化,传播中国春节背后的文化内涵。
除夕前夕,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举办了匈牙利兔年邮票发行仪式,吸引了大批当地中国文化爱好者。“自从匈牙利开始发行中国生肖邮票以来,我就开始收集相关邮票,至今已经有10年了。通过这样的活动可以了解中国的生肖文化和其背后的美好寓意。我非常期待未来能去中国,亲身感受不一样的文化魅力。”匈牙利邮票爱好者埃里克斯说。
今年是金浩在布达佩斯度过的第四个春节。“不能与家乡的父母亲友团聚,多少有些遗憾,但是能与同事一起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增进两国沟通了解,让我感到自己的工作很有意义,也很自豪。中国春节,正是一个在世界范围内展现中华文化的良好契机。我们在匈牙利举办一系列春节节庆活动,既能让当地华侨华人、驻外机构人员、留学生等海外中华儿女感到家的温暖,也能让更多当地民众感受到中国文化的美好。”
过去一年,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举办了17场活动,参与人数超过300万人次。在清明、端午、中秋等重要的中国传统节日,文化中心还推出了许多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活动,吸引了大批当地民众参与和互动;精心打造的“中匈艺术对话”“天宇在中国”等精品栏目,也深受匈牙利民众喜爱。
“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匈牙利在华留学生群体的力量,借助新媒体手段,通过他们的视角展示中国文化的魅力。”谈起新一年的工作计划,金浩和同事们有很多设想,“希望在未来打造更多的文化精品栏目,向匈牙利民众尤其是青年人,展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展示当代中国的风貌,呈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