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添一城除夕夜不禁烟花,多部门近年引导各地避免禁放一刀切******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据辽宁盘锦市政府网站1月8日消息,盘锦市政府当天作出《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称,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域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限时燃放。
盘锦市规定,1月14日(腊月二十三)、1月21日(除夕)至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6日(正月十五、十六),每日7时至23时(除夕夜不限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小区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盘锦市政府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划定小区内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做好巡查值守、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劝阻和制止业主不规范燃放行为。节日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清扫保洁,烟花爆竹燃放遗留物在消除复燃起火隐患后,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转运处理。
此前,2022年12月30日,辽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之外的地区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有: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全域,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建成区为控制燃放区域。其他时间,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除辽宁盘锦、大连外,山东东营、滨州等地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据滨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 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春节临近,是否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引发热议。
据人民政协网1月9日报道,宁波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屠嫩斐呼吁协调环保、安全和年俗仪式感之间的平衡,将宁波市烟花爆竹“禁燃令”改为“限燃令”,找回更多“年味儿”。
屠嫩斐建议,在年味、安全和污染之间找到平衡,尽快推进烟花爆竹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启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以及安全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据中国新闻周刊1月7日报道,目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仍在修订中。澎湃新闻注意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涉及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等内容。
应急管理部网站2019年12月13日公布对全国政协委员诸葛彩华《关于合理引导和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提案》的答复称,2013年以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了《条例》修订工作,应急管理部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诸葛彩华和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修订《条例》工作中,对相关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各地方政府权衡利弊、科学评估、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传统习俗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科学规划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段,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鼓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和庆典活动中组织专业燃放。2018年,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地方人民政府要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应急管理部在这份答复中表示,目前,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组织修订《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评价方法》,将对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进行细分,明确安全环保技术指标,对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进行分级评价,考虑制订安全系数高、环境影响小、适宜于大部分区域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级别类别标准,以及适宜城市燃放的城市烟花标准,为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提供技术依据,为消费者选择适用的烟花爆竹产品提供指引,为烟花爆竹行业转型升级营造积极稳定的环境。
“三无”电子烟化身“可乐罐” 吸引未成年人“入圈”******
“三无”电子烟化身“可乐罐”公开卖【 多种口味吸引年轻人甚至未成年人“入圈”】
□ 本报记者 孙天骄
“福禄大彩蛋,强烈推荐!薄荷白桃青提口味全”“兔兔奶茶杯,水基油激爽润口,奶茶般纵享丝滑”“流体暴力熊造型,抽完还能当摆件,颜值真的高”……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线上线下电子烟销售市场出现了大量这种“三无”电子烟产品:外包装上无详细中文说明、无生产厂家等信息,更没有生产许可证。这些“三无”电子烟在外包装上和卖家的推广语中,被称为“一次性气雾剂”“奶茶杯”“可乐罐”“星球杯”等,多种口味是这类商品的主要卖点。
事实上,《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明令禁止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同时,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也是禁止行为。然而,这类“三无”电子烟却以奇特造型、花样口味,不仅吸引了大量年轻人,还逐渐吸引不少未成年人“入圈”。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三无”电子烟泛滥会导致多方面的危害,扰乱烟草市场秩序、危害人体健康,而其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更是值得警惕。在多重禁令之下,“三无”电子烟仍野蛮生长,这归咎于交易手段的隐蔽性、监管不力等多重因素,亟待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规制。
三无电子烟受追捧
各种口味吸引少年
“前段时间,我本来是想去买普通卷烟的,但进店后,老板向我热情推荐了一款一次性电子烟,说是叫‘可乐罐’,有多种口味,味道甜美,年轻人都爱抽。”北京市朝阳区居民袁先生向记者谈起了第一次购买电子烟的经历。
袁先生去的烟酒店位于朝阳区一小区内。据店主介绍,一次性电子烟可以抽6000口左右,充电就能抽,一支能抽一个月,性价比高,有各种水果口味,比普通卷烟和市面上的普通电子烟都要好抽。出于好奇,袁先生花99元购买了一支柠檬口味的“可乐罐”。
袁先生回家后才发现,这种电子烟可能是“三无”产品。“外包装格外简陋,连生产厂家和生产标准都没有,附带的使用说明书里只有繁体中文。”
抽了一段时间后,袁先生发觉,这种水果味的电子烟虽然没有普通卷烟的焦油味,抽起来味道比较甜美,不过抽多了会感觉嗓子疼,“后来就不敢再抽这类电子烟了”。
近日,记者来到上述烟酒店实地采访,一进门,就看到门口收银台前摆放着大量五颜六色的小瓶子。店主看到记者在观察这些小瓶子后,立刻拿出一个递了过来并说道:“一次性电子烟,有果味的还有汽水味的,不刺激,好多小年轻都买。”
店主口中的一次性电子烟,价格在89元到99元不等,其中一款名叫“兔兔奶茶杯”,外形就像一个迷你的带吸管水杯,包装上还印着卡通兔子图案,分为多种颜色,不同颜色对应不同口味,有奇异果、黑加仑、激爽可乐等。此外,旁边还放着不少某款电子烟的替换芯雾化弹,也有多种口味,如蜜桃多多、元气草莓、冰魄薄荷等。
记者花99元买了其中一款青提味的“兔兔奶茶杯”,在这款产品的外包装上,尽管有某品牌名称,但是生产批号、生产厂家、使用说明等信息一概没有,只有简单的信息表明,该产品烟油容量为15毫升,尼古丁含量为每毫升30毫克。
记者询问店主具体使用方式时,得到的回复是“可以直接用自己的数据线充电,充电就能抽,大概能抽6000口”。在介绍商品时,店主更是多次表示,这种果味电子烟“都是年轻人来买,一次买好几种口味换着抽,其中不乏学生党”。
据了解,“可乐罐”等“三无”电子烟近期在市场上悄然出现,并迅速在年轻人群体中风靡。
江苏南京的段女士逛街时经常看到,有年轻人随身携带造型精致的电子烟,她觉得这样随手拿出来抽一口的感觉很酷,于是特意托朋友买了一款名为“奶茶杯”的水果味电子烟。
“我单纯觉得样子好看,抽着好玩,想着水果味的应该危害也不大。这个和专柜买的普通电子烟不太一样,抽起来味道真的很香,但一天不能抽太多,抽上十几口就感觉嗓子像被顶住一样。”段女士说,这种电子烟的受众主要是年轻群体,身边不少“00后”都在抽。
近日,一名拥有2000万粉丝的测评博主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则介绍水果味电子烟危害的视频,而在评论中却有不少网友留言称“想买”“有没有卖的”“年轻人谁抽卷烟啊”,对这种水果味电子烟的追捧可见一斑。
相关新闻报道显示,不少中小学校周边店铺向学生兜售果味电子烟。有网友评论称,“我才六年级,班里就有人抽了,老师最近在忙着请家长‘喝茶’”“我现在初二,身边抽的人确实不少”。
禁令之下隐蔽售卖
平台设置专属超话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无论是线下实体门店,还是线上电商平台、社交软件中,都有大量“三无”电子烟售卖情况存在。
在一些电商平台,搜索“电子烟”关键词时,会直接弹出“绿网计划”页面,显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不得发布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信息。平台进一步规定禁止发布电子烟及相关商品,如电子烟套装、雾化器、烟油、烟弹、注油工具或服务、加热卷烟烟具等。
因此,在相关平台检索“果味电子烟”“烟油”等关键词,均显示无搜索结果。
然而,“三无”电子烟并非在电商平台上彻底绝迹,而是以另一种更为隐蔽的形式继续存在。记者以“雾化油”“雾化器”“网红奶茶瓶”等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后,立刻弹出市面上“三无”电子烟的类似商品,甚至还有电子烟果味爆珠、果味滤嘴等周边商品。
由隐蔽关键词搜索出的商品,大多是电子烟的果味补充液,其商品详情页中介绍更是模糊其词。例如,某款商品名称为“水果味雾化油草本香薰可雾化专用补充液油电子式高浓度蒸气精油”,月销量已达400多,一个补充液30毫升,55元,下单前咨询客服可获得注油器赠礼。
此类商品的卖家格外谨慎,当记者在聊天框中提到“烟”“奶茶杯”等字词时,客服立刻要求“请撤回消息”,然后称自己卖的是“香薰”。此外,其他店铺亦有将补充液叫作“香水”“食用油”等的情况。
除了在电商平台上“打暗语”售卖商品的情况外,还有不少“三无”电子烟的售卖场所转移到了更为隐蔽的社交平台。在某社交平台上,甚至有“奶茶杯”的专属超级话题,话题中全部是求购、售卖、交易信息,大部分卖家都表示“要的加私人聊天账号私聊,可以同城闪送和快递”。
记者添加了其中几位卖家的聊天账号,询问得知他们既售卖完整电子烟,也售卖补充液,“可乐罐”“奶茶杯”“萌虎杯”等各种网红产品应有尽有,甚至有人声称“厂家直发”,价格在55元到168元不等。
在网络市场里,这类电子烟的价格差异极大,同一款“萌虎杯”,在一名卖家手里的价格是168元,而在另一名卖家那里只需58元。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从其中一名卖家的朋友圈信息中可知,她还是一名高二学生,本身就是未成年人。聊天过程中,她告诉记者:“身边同龄人都抽,多酷啊。”
然而,在受访专家看来,这些“三无”电子烟大量存在,甚至将触手伸向未成年人,不仅扰乱了烟草销售市场,而且还会造成多种负面影响。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杰认为,这类“三无”电子烟通过奇特的包装、独特的口味吸引青少年购买,青少年由于缺乏辨别能力,往往很容易被动走上吸烟道路,最终影响的不只是个人身体健康,也会对教育和社会秩序产生危害。
藏于暗处打击较难
加强监管势在必行
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禁止电子烟烟弹销售除烟草外的其他口味。《电子烟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本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然而,多重禁令之下,“三无”电子烟为何仍能轻易买到?
朱杰说,随着电子烟国标的出台,国标电子烟只能卖烟草口味,而“三无”电子烟拥有各种水果口味,更容易被消费者所接受。2022年5月,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发布的《2021年中国中学生和大学生烟草流行监测结果》显示,2021年中学生使用过电子烟的比例为16.1%,其中使用水果味的比重占到63.8%。在2021年中国电子烟消费者偏好口味中,60.9%消费者偏好丰富的水果、食物等其他口味。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吴迪认为,这类电子烟对年轻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吸引力强。其外观设计十分可爱,包装像零食或玩具,又有多种新奇口味,对孩子具有很强的诱惑力。青少年处于快速探索、学习周围事物的阶段,对新兴事物存在强烈的好奇,电子烟与传统烟草相比,因外观设计新颖、口味样式各异,更加符合青少年的心理特征。
“《电子烟管理办法》出台后,由于明文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使得一部分青少年群体选择这些‘三无’产品作为新的‘玩具’,继续选择自己喜欢的口味。”吴迪说。
朱杰还提到,“三无”电子烟在研发、税收、人工等方面,成本远低于国标电子烟,所以价格低廉、利润空间大,因此消费者更愿意选择,商家也更有利可图。同时,由于这类“三无”电子烟多是小作坊式经营,资金、技术投入低,并且藏于暗处,相关部门打击难度较大。
朱杰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从生产和销售两方面着手,双管齐下。相关监管部门追根溯源查找不法生产厂商,予以整治打击;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酒吧、学校等“三无”电子烟集中场合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三无”电子烟销售终端。同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将监管变为群防群治,提高监管效率。
吴迪认为,应当进一步压实网络平台责任,采取技术手段,对一些可能涉及“三无”电子烟的关联词,如“雾化油”等进行审核和筛查,并严格检查平台商家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行为。社交平台对于涉及电子烟及其关联词的信息要进行更加严格的排查,应及时封停存在销售电子烟行为的违规账号,对于可疑账号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要重点强化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的主体管理责任,严密排查。快递环节要坚守实名制,严格检查包裹物品,不给违法寄送‘三无’电子烟提供便利。”吴迪说。
朱杰还呼吁,学校及家长应当共同担负教育职责。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法律知识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让青少年了解烟草的危害,正确引导青少年远离烟草,对于校园不良风气,学校要及时引导阻止。家长也应加强教育和管理,避免青少年前往容易接触到烟草的场合。
漫画/李晓军